“四大工程”促进神木县第三产业发展
| 招商动态 |2013-03-04
日前,神木县决定实施“四大工程”,促进第三产业发展,力争到2020年第三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占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40%,实现“第三产业大繁荣,经济结构大转型,县域经济大发展,文明程度大提高”的目标。
一是重点产业引领工程。首先,采取措施优化文化旅游产业整体布局,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,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步伐。高标准打造“一城(县城)、三带(长城沿线、黄河沿岸、榆神大工业走廊旅游发展带)、三区(杨家城、红碱淖、石峁遗址三个文化旅游体验区)、五大基地(石峁遗址史前文明展示基地、杨家将文化产业发展基地、秦晋蒙接壤区民俗文化体验基地、黄河峡谷观光旅游休闲基地、现代化工业文明旅游体验基地)”,增强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。其次,全力搭建商贸物流平台,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。充分发挥区位、产业和交通优势,计划在神木西站、大保当神华煤化工基地、神木二村等建设以煤炭、化工、载能、建材、机械制造等产业和产品流通集散为主的现代化的综合物流产业园区,推动物流产业向专业化、规模化、现代化发展。
二是发展载体提升工程。立足神木县最新规划的城市框架,对现有第三产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,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。在尊重居民意愿、尊重地方历史文化、尊重地方建筑特色的前提下,加快旧城改造步伐。在满足限价房、经适房、廉租房、公租房“四位一体”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情况下,适度发展高端房地产业,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。通过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严格执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,开展第三产业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评比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管理职能,提高酒店、饭店等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三是体制机制创新工程。放宽第三产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,凡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经营,出资数额不受限制,可免交验资报告。扩大三产企业自主经营选择权,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,经营范围可允许跨多个行业。对规模以上三产企业、龙头企业,凡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享受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优惠政策。县上还设立神木县第三产业发展扶持资金,扶持第三产业发展。扩大税收优惠范围,对新开办的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鼓励类第三产业,总部设在神木的三产企业等,县政府将在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上采取以资代返、开办补助等予以扶持。
四是支撑保障优化工程。结合神木的实际,立足本地培育人才,加大对神木本地第三产业人才的挖掘、培养力度,逐步建立以企业、行业为主体,院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,政府推动与企业支持相配套的第三产业技能人才培育体系。县上还将出台细则,对引进文化旅游、金融、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优秀人才,县上允许随迁配偶,同时采取组织安置,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排就业,随迁子女可就近入学,享受本县户籍人口同等待遇。对三产行业的领军人才,还可以在职称认定,技术资格认定、户口迁移方面提供便利。